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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用新校徽的通知
  审核人:

西安 外 事 学 院

 

关于启用新校徽的通知

 

各学院、工作部、直属单位:

为了进一步强化学校品牌和校园文化建设,学校于2014年年底启动了校徽的修改工作,目前新的设计方案已经评审通过。经学校研究决定,即日起全校启用新校徽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本通知下发后,凡因工作需要制作、使用校徽的,一律采用新校徽。新校徽的模板以行政与保障工作部宣传策划办公室提供的为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。

二、学校公共层面的更换工作由行政与保障工作部负责;学院、工作部、直属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分别实施;需要协同推进的,有关单位可向行政与保障工作部提出具体意见。

三、学校各级各类网站、新媒体等使用的电子版校徽,以及公共场所展示性、标志性部位的校徽更换,要在20155月底前完成;其他类别的更换工作由归口部门逐一梳理、制定计划,于5月底前报行政部,经统筹后安排实施;原则上所有更换工作应于6月底前结束。

四、本着节约原则,印有原校徽的物品、物资(如纸杯、纸张、档案袋、信封等),可合理安排继续使用,用完为止,避免浪费。

五、全校校徽更换工作由行政与保障工作部牵头,必要时可根据工作进度组织检查。

    附件: 新校徽图样

 

 

 


西安外事学院

2015420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:新校徽图样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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